2005年3月1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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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对拟推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公示通告
  根据人事部、中央综治委《关于做好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03号)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省人事厅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单位来信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印章;个人来信、来电反映情况的,请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期限:3月18日起至3月22日止。
  举报受理单位和电话: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71-87053062;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指导室,电话:0571-87054715、87054161。
  2005年3月18日拟
  推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诸暨市枫桥镇
  嘉兴市秀洲区
  宁波市海曙区
  拟推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宋建新 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
  周树刚 余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
  顾忠华 舟山市普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